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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市花山區東站東側地塊4、地塊5、地塊6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
根據《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第42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6〕116號)、《馬鞍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馬鞍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馬政[2017]25號)等相關文件要求。馬鞍山市瑞馬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委托安徽工和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開展馬鞍山市花山區東站東側地塊4、地塊5、地塊6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通過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可知,馬鞍山市花山區東站東側地塊4、地塊5、地塊6土壤中各污染物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標準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的要求,現將馬鞍山市花山區東站東側地塊4、地塊5、地塊6土壤污染現狀調查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項目概況
本次調查的對象包括3個地塊均位于馬鞍山市花山區豐收村,地塊具體范圍根據《2022年擬出讓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項目》磋商文件以及委托單位(馬鞍山市瑞馬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確定,其中地塊4位于旅游大道與紅東路東南角,地塊中心位置坐標為E118.54241610°,N31.70241158°,地塊原為空地,調查面積為15畝;地塊5的四至范圍:馮橋路與五擔崗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塊中心位置坐標為E118.54554892°,N31.69975530°,原為石橋村村民組宅基地,調查面積為28畝;地塊6四至范圍:東至五擔崗路、南至匯秀路、西至紅東路、北至馮橋路,地塊中心位置坐標為E118.54449749°,N31.69779271°,原為菜地,調查面積為110畝,經過現場實地踏勘以及馬鞍山市瑞馬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確認,本地塊由3個獨立的地塊組成,總調查面積為101,898m2(153畝)。
2022年3月安徽工和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該地塊及周邊地塊歷史發展情況、各個歷史時期地塊使用等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根據歷史影像、資料收集和人員訪談等可知,地塊4原先為空地,地塊5上原為村民宅基地,地塊6為宅基地和菜地,后于2019年征收作為住宅建設用地。截止現場踏勘,地塊4為空地,生長各類雜草和樹木,地塊5上留有宅基地拆除遺留的地基及少量建筑垃圾以及生長各類雜草,地塊6上有少量建筑垃圾及附近居民種植的蔬菜。本次調查地塊4和地塊5之間以及周邊西側分布有企業。
二、調查內容
通過開展對馬鞍山市花山區東站東側地塊4、地塊5、地塊6土壤污染現狀調查工作,確認地塊內土壤及地下水目前的狀態,為后續工作開展提供數據支撐。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的要求,根據地塊特點在地塊內布設土壤、地下水等多個采樣點位。采集的所有土壤和地下水樣品均由安徽工和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進行檢測,采用《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等標準,分析檢測結果并撰寫報告。
三、調查結論
經地塊調查的歷史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及實地采樣分析,地塊4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規定的第二類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地塊5和地塊6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規定的第一類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因此本次調查地塊4、地塊5、地塊6都不屬于污染地塊。
四、委托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委托單位:馬鞍山市瑞馬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聯系人:陳娜
聯系電話:13956232735
五、編制單位及聯系方式
編制單位:安徽工和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陶敬
聯系電話:15855165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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