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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地塊名稱:香港路南、張謇大道西側地塊;
占地面積:51433.48m2;
地理位置:位于海門經濟技術開發區香港路以南、張謇大道以西;
委托單位:海門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安徽工和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
地塊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地塊目前閑置待開發。
未來規劃:地塊規劃為商住混合用地(Rb),其中住宅用地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規定的第一類用地,商業用地屬于第二類用地。
調查啟動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1 月1 日施行)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二、第一階段調查主要內容
根據第一階段地塊環境調查(資料搜集、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了解到調查地塊歷史上無工業企業,無明顯特征污染物。
根據人員訪談及現場踏勘,地塊周邊無工業企業,主要為小區,河流,地塊北側為香港路,東側為張謇大道,南側為住宅,西側為圩角河。地塊歷史上為濕地,經過回填平整后為空地,填土來自周邊建筑施工場地挖方,可能存在污染風險,為保障土壤利用安全,本地塊需要進行第二階段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了解地塊土壤及地下水的環境質量。
三、第二階段調查主要內容
(1)樣品采集
采樣采用專業判斷法結合系統布點法,地塊內共布設12個土壤監測點位,(其中3個為土壤地下水共同監測點),3個地表水底泥監測點位,地塊外布設1個土壤及地下水對照點,共采集58個土壤樣品(包含6個平行樣)、5個地下水樣品(包含1個平行樣),5個地表水樣品(包含2個平行樣),4個底泥樣品(包含1個平行樣)。土壤及底泥、地下水與地表水檢測項目均為pH值、《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的45項。
(2)樣品檢測
現場快篩及感觀結果:參考《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現場采樣過程中XRF和PID檢測值均無異常,地塊內無明顯異味。
檢測結果表明:對照《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 GB36600-2018),土壤及底泥中重金屬含量、揮發性有機物 VOCs)、半揮發性有機物 SVOCs)含量均未超過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地下水與地表水樣品中重金屬含量、揮發性有機物(VOCs)、半揮發性有機物(SVOCs)含量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 GB/T14848-2017)中 IV類水質標準。綜上,調查地塊土壤、底泥、地下水及地表水無明顯污染情況,調查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狀況可以接受,可以滿足未來商住混合用地的開發需求,無需開展進一步的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和人體健康風險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