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動態
公司動態
一、基本情況
地塊名稱:定海路南、珠江路西側地塊;
占地面積:59648m2;
地理位置:位于江蘇省南通市海門區海門街道定海路南、珠江路西側;
委托單位:海門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安徽工和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
地塊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地塊目前閑置待開發。
未來規劃:地塊規劃為二類住宅用地(R21),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規定的第一類用地。
調查啟動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1 月1 日施行)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二、第一階段調查主要內容
根據第一階段地塊環境調查(資料搜集、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了解到調查地塊調查地塊內歷史上西北角區域為銀波海鮮花園酒店、江蘇翔律律師事務所及部分門面房;地塊北側區域主要有鴻雁氣體有限公司,從事煤氣儲存、銷售;蘇海青秀紅木工藝品經營部,從事木制家具等儲存、銷售;上海翱弛國際貨運有限公司從事物流、倉儲;江蘇東南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從事咨詢服務;地塊西側區域主要有海門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從事工程檢驗檢測、咨詢服務;南通市宏大數碼技術開發有限公司從事數碼元器件生產、儲存、銷售,通過查閱該廠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該廠產生的主要污染物為生活廢水及噪音;珠江路沿線另有部分門面房及萬年翠竹園藝公司。地塊南側區域主要為居民住宅及農田。涉及到的特征污染物主要為 pH、石油烴(C10-C40)。
地塊周邊主要有江蘇倍合德醫藥科技有限公司(醫學研究和試驗發展);南通煌瑞配送服務有限公司(冷庫);牛奶批發倉庫(倉儲);小王木地板批發倉庫(倉儲、銷售)、雨虹防水(倉庫);機械加工型企業(飛帆門窗幕墻、機加工作坊、海門市佳鑫真空設備有限公司);南通市億林針織服裝有限公司(主要工序有編織、水洗、烘干);識別的污染因子重金屬(砷、鎘、鉛、銅、汞、鎳)、石油烴(C10-C40)以及苯并[a]芘。
為保障土壤利用安全,本地塊需要進行第二階段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了解地塊土壤、地表水及地下水的環境質量。
三、第二階段調查主要內容
(1)樣品采集
本次調查采用采用“分區布點+專業判斷”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判定調查重點關注地塊北側,定海路以南沿線各工商業場所、倉庫。本項目共進行了兩次采樣。
第一次采樣,在地塊內共布設 12 個土壤監測點位,其中 3 個為土壤地下水共同監測點,1 個地表水監測點,地塊外布設 1 個土壤及地下水對照點。土壤采樣深度為 6m(其中 S3、S5、S6、S7、S9、S10、S11 由于場地原因,鉆井設備無法進場鉆井,現場改用手鉆,采樣深度為 3m),地下水建井深度均為 6m,其中每個土壤柱狀樣根據快篩結果等考慮因素選擇樣品送檢。現場平行樣按照 10%進行采集。本次調查累計采集了 59 個土壤樣品(包含 7 個平行樣);地下水采集 6 個樣品(包含 2 個平行樣);地表水采集 2 個樣品(包含 1 個平行樣)。
根據專家咨詢意見,參照重點區域加密布點的原則,對地塊進行第二次采樣,對原海門市鴻雁氣體供應站地塊及原海門區南通市宏大數碼技術開發有限公司地塊進行了補充采樣。在原海門市鴻雁氣體供應站地塊內共布設 3 個土壤監測點位(其中 3 個為土壤地下水共同監測點)。本次調查 3 個監測點位共采集了 14個土壤樣品(含 2 個土壤平行樣);地下水采集 4 個樣品(含 1 個地下水平行樣)。在原海門區南通市宏大數碼技術開發有限公司地塊地塊內共布設 5 個土壤監測點位(其中 3 個為土壤地下水共同監測點)。本次調查 5 個監測點位共采集了 22 個土壤樣品(含 2 個土壤平行樣);地下水采集 4 個樣品(含 1 個地下水平行樣)。
土壤、地下水、地表水檢測項均涵蓋了《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表 1 基本的 45 項,和特征因子 pH值、石油烴(C10-C40)。
(2)樣品檢測
第一次采樣土壤檢測結果表明:13 個點位的 59 個土壤樣品存在輕度堿化現象。僅 S6 點位 2.5-3m 處檢測出 1,2-二氯乙烷,檢出濃度為 0.0247mg/kg,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其余所有樣品的 VOCs、SVOCs 均未檢出,重金屬、石油烴(C10-C40)檢測結果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III
第二次采樣土壤檢測結果表明:土壤中各監測項目的最大濃度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第一次及第二次地下水檢測結果表明:感官性狀及一般化學指標中檢出指標為pH和銅,其他均未檢出;毒理學指標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中的Ⅳ類水限值;石油烴(C10-C40)檢出值低于《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地表水檢測結果表明:受檢地表水中揮發性有機物、重金屬(鎘、六價鉻)、半揮發有機物均未檢出,重金屬砷、汞、銅、鎳、鉛,檢出結果低于《地表水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水標準限值,石油烴(C10-C40)檢出濃度為0.32~0.33mg/L。
綜合污染識別、現場采樣與檢測結果分析,該地塊內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規定的第一類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