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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陵市銅官山化工有限公司地塊位于銅陵市銅官區,東側緊鄰銅官大道南段,北距金山西路約300m,西距長江約700m。本次評估的地塊內有4家生產企業,分別是銅陵市銅官山化工有限公司、銅陵柯信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安徽金冠新材料有限公司和銅陵鴻興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涉及的生產區有磷肥生產區、硫酸生產區、亞硫酸銨生產區、氟硅酸鉀生產區、鴻興化工生產區和金冠新材料生產區,銅陵市銅官山化工有限公司區域地塊總面積約為152843.78m2(約229.26畝)。
南京大學環境規劃設計研究院集團股份公司作為《銅陵市銅官山化工有限公司區域土壤環境調查、風險評估和管控方案編制項目》編制單位得出結論:“1)本地塊土壤中20種污染物VOCs(苯、乙苯、甲醛)、SVOCs(萘、苯并(a)蒽、苯并(b)熒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烴(Cio-Cu-Cu),表層土壤(0-9m)重金屬(銅、鎳、鎘、砷、汞、六價鉻、鈷、鉈、鉛)及無機物(氯化物)單一污染物的致癌風險值超過10°或危害商超過1,風險不可接受;下層土壤重(9-13m)金屬(銅、鎳、鎘、砷、汞、鈷、鉈、六價鉻)和無機物(氟化物)由于缺少吸入室內外空氣中來自下層土壤的氣態污染物相關暴露途徑,無法計算得出對應的風險控制值,表明下層土壤樣品風險可接受,無需開展治理修復或風險管控。2)地下水中16種污染物∶氨氮和汞單一污染物的致癌風險值小于10°或危害商小于1,風險可接受。地下水重金屬(銅、鎳、鉛、鎘、砷、鈷、鉈、錳、鋅)和無機物(硝酸鹽氮、揮發酚、硫酸鹽)等由于缺少污染物從地下水發揮至室內外的空氣中暴露途徑,無法計算其地下水風險數值,在不飲用的前提,通過揮發進入室內外的暴露途徑對人體的危害有限,風險可接受。
2022年5月,南大規劃院出具了《銅陵市原銅官山化工有限公司區域地塊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方案》(以下簡稱《風險管控方案》),2022年9月3日至2022年11月17日,施工單位陸續完成現場施工和自檢,并提交報驗申請單,編制《銅陵市銅官山化工有限公司地塊風險管控工程竣工總報告》(以下簡稱《施工竣工總報告》);環境監理單位提交《銅陵市銅官山化工有限公司地塊風險管控工程工程監理總報告》(以下簡稱《環境監理總報告》);工程監理單位提交《銅陵市銅官山化工有限公司地塊風險管控工程工程監理總報告》。
受銅陵市原銅官山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委托,安徽工和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安徽工和監測”)按照南大規劃院出具的《銅陵市原銅官山化工有限公司區域地塊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方案》以及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的要求,針對本次風險管控工程進行效果評估工作,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和相關建議。
安徽工和監測2022年9月隨施工單位進駐現場,根據《銅陵市原銅官山化工有限公司區域地塊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方案》以及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的要求審查施工的規范性和合規性以及施工過程環保措施以及二次污染防范等情況進行審查,并于2022年12開展第一階段的效果評估工作,主要針對工程性能達標性進行評估并在此基礎上制定為期一年的管控效果評估方案,效果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水平阻隔材料的評估、水平阻隔效果評估、管控制度落實情況評估、覆土檢測、地下水監測以及其他工程的效果評估(包括水平阻隔工程評估、風險管控制度落實效果評估、地下水監測、覆土檢測、建筑垃圾處置效果評估、其他工程(道路、導排溝、導排口、擋土墻等)效果評估)六個部分,效果評估的方法為文件審核、現場復核以及地下水監測,本次效果評估共計布設土壤點位5個,地下水點位15個,地表水點位3個,分別于2023年1月、2023年4月、2023年6月、2023年7月、2023年8月、2023年10月進行采樣分析檢測,共計采集土壤樣品10個(不包括平行樣),地下水樣品135個(不包括平行樣),地表水樣品6個(不包括平行樣),根據土壤、地下水、地表水檢測結果并結合現場踏勘、人員訪談、資料核驗等,得出本次效果評估的主要結論總結如下:根據《銅陵市原銅官山化工有限公司區域地塊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方案》效果評估的主要內容和目標水平阻隔效果達標,管控制度落實到位,地下水中污染物未有加重趨勢,因此銅陵市原銅官山化工有限公司區域地塊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工程的風險管控效果合格。
委托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項目單位:銅陵市銅官山化工有限公司
聯系人:章文權 聯系電話:0562-3870007
報告編寫單位及聯系方式
編制單位:安徽工和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
通訊地址:合肥高新區柏堰科技園香樟大道168號科技實業園D-19樓
聯系人:陶敬 聯系電話:15855165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