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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地塊名稱:南苑路北側和平路東側地塊;
占地面積:10907.00m2(16.3605畝);
地理位置:江蘇省南通市啟東市匯龍鎮南苑路北、和平路東側;
委托單位:啟東市匯龍鎮人民政府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安徽工和環境監測有限公司
未來規劃:根據《啟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建設用地規劃條件》,調查地塊后期規劃為城鎮住宅用地(R21)、零售商業用地(B11),其中住宅用地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規定的第一類用地,商業用地屬于第二類用地,從嚴評價,本次調查均采用《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規定的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
調查啟動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二、第一階段調查主要內容
根據前期地塊的資料收集、現場踏勘及人員訪談情況進行分析。
(1)項目地塊歷史上作為農田、居民住宅及工業企業用地。其中2000年之前,地塊內主要為農田;2000年~2015地塊內主要為啟東啟潤康耐柯連接件有限公司、啟東開來塑鋼門窗有限公司;2015年~2021年,地塊內主要為啟東開來塑鋼門窗有限公司;2021年~至今,地塊內構筑物被拆除,閑置為空地,存在臨時堆放的建筑材料。地塊內企業生產過程中涉及的特征污染物為鎳及其化合物、石油烴(C10-C40)。
(2)地塊外500m范圍內存在多家工業企業從事生產活動,主要考慮啟東潤滑設備有限公司、啟東市匯通螺絲廠可能對地塊造成影響,存在可能對地塊造成污染的特征污染因子為石油烴(C10-C40)、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丁醇、乙酸乙酯、硫化物、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綜上,地塊內歷史上和地塊周邊存在多家工業企業從事生產活動,存在潛在污染風險,為進一步保障土壤利用安全,應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三、第二階段調查主要內容
(1)在第一階段環境調查(資料搜集與分析、現場踏勘及人員訪談)的基礎上,識別出明顯特征污染因子為甲苯、二甲苯、鎳及其化合物、石油烴(C10-C40)、乙酸丁酯、丁醇、乙酸乙酯、硫化物、陰離子表面活性劑。其中甲苯、二甲苯、鎳為GB36600中45項基本項之一。
(2)參考《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現場采樣過程中XRF和PID檢測值均無異常;地下水采樣過程中PID無異常,氣味無異常。
(3)本次調查共設置了8個土壤監測點位(含對照點),累計采集并送檢37個土壤樣品(含4個平行樣),主要分析了《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表1中的45項基本項及pH、石油烴(C10-C40)、乙酸丁酯、丁醇、乙酸乙酯、硫化物。經調查發現,該地塊所有土壤監測項目的最大檢出濃度均不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乙酸丁酯、正丁醇、乙酸乙酯均未檢出;硫化物均有檢出,檢出范圍為0.87~32.1mg/kg。
(4)本次調查共設置4個地下水監測點位(含對照點),累計采集5個地下水樣品(含1個平行樣),主要分析了《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表1中的35項常規項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表1中45項基本項目和石油烴(C10-C40)、乙酸正丁酯、丁醇、乙酸乙酯。經調查發現,該地塊所有地下水監測項目的最大檢出濃度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Ⅳ類限值及《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滬環土〔2020〕62)附件5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綜上所述,該地塊土壤樣品中各項檢測項目的最大檢出濃度均不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地下水樣品中各項檢測項目的最大檢出濃度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V類標準限值和《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滬環土[2020]62號)附件5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地塊滿足第一類用地開發建設需求,無需開展進一步的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和人體健康風險評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