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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地塊名稱:原安徽省六安市兆信爐料有限公司地塊;
占地面積:41545m2(62.3畝);
地理位置:六安市裕安區青山鄉西崗村(淠河旁);
委托單位:六安市裕安區青山鄉人民政府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安徽工和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
地塊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地塊為二類用地。
二、第一階段調查主要結果
調查地塊內歷史企業為安徽省六安市兆信爐料有限公司,經地塊污染初步識別,該地塊生產過程中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重點區域包括生產車間、倉儲區、污水處理區等,一般區域為場地西側臨時堆場。該地塊存在的主要特征污染物有原輔材料柴油、燃煤產生的砷、苯并a芘等,固廢中有砷、鎘、鉛等重金屬,廢水中有砷、鉛、鎘、鐵、錳等重金屬及總石油烴。
三、第二階段調查結果
1、土壤調查結果
本次調查地塊未來計劃作為第二類用地使用,未來規劃圖紙尚未出具,本次調查按照《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進行評價。
詳細調查中共1個點位超標,點位超標率3.7%。1個樣品超標,樣品超標率0.81%,土壤中的超標因子為砷超過了土壤第二類用地篩選值,超標的土方量為1341.54m3。
2、地下水調查結果
根據資料收集和人員訪談情況,區域內均已接管自來水,本地塊地下水不作為飲用水水源,也不在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范圍內,故地下水評價標準參考《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Ⅲ類標準值。本地塊地下水評價標準參考《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Ⅲ類標準值。根據評價結果,18個地下水樣品有12個樣品超過了地下水Ⅲ類標準,超標因子為:碘化物、氨氮、耗氧量、錳、鐵,共計5種污染因子,超標范圍為33592m2,超標深度為6m。
3、地表水調查結果
4個地表水樣品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進行評價,本地塊地下水及地表水均不涉及飲用,因而將淠河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進行評價。硝酸鹽、亞硝酸鹽、鎳、鉬、錳、鈷、氯化物、硫酸鹽不屬于GB3838-2002“基本項目”,采用《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Ⅲ類標準值標準限值進行對比。根據評價結果,地表水樣品均監測指標均未超標。總體來說調查范圍內地表水水質較好,能夠滿足Ⅲ類水質要求。
4、底泥調查結果
2個底泥點位評價標準按《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進行評價,根據評價結果顯示底泥中監測指標均未超過了《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其他VOCs類污染或SVOCs類污染物均未檢出。
5、固體廢物調查結果
本次調查階段共布設4個固廢監測點位,點位位于地塊生產區最高層的堆土和池塘西側堆土,檢測因子為本地塊所有目標污染物,評價標準按《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GB36600-2018)中Ⅲ類標準值進行評價,石油烴(C10-C40)參考《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滬環土〔2020〕62號)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
金屬類錳和鉛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GB36600-2018)中Ⅲ類標準值;石油烴(C10-C40)有檢出,但均未超篩選值;VOCs類污染或SVOCs類污染物均未檢出。
綜合上述結果,本地塊屬于污染地塊,須開展下一階段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