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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經開區安徽方圓壓力容器制造有限責任公司地塊位于安徽省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青龍潭路與仙女路交口東南側,地塊四至范圍:北至大柳塘社區自留地塊、南至合肥電力安裝有限公司、西至青龍潭路、東至安徽合電正泰電氣成套設備有限公司,總占地面積13732.7m2(20.60畝)。地塊中心坐標為東經117.212423618°,北緯31.764575217°。根據歷史衛星影像圖、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等資料顯示,安徽方圓壓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改制前系安徽省工業設備安裝公司壓力容器金屬結構件廠,原企業始建于1994年,2003年作為企業改制的試點單位,將原國有企業改制成現在的民營股份合作制企業。肥西經開區安徽方圓壓力容器制造有限責任公司地塊歷史上主要作為工業用地使用。
2024年6月,肥西縣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通過招投標方式,委托安徽工和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對本地塊開展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1、詳細調查階段主要工作
地塊歷史上有五家企業包括安徽方圓壓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系安徽省工業設備安裝公司壓力容器金屬結構件廠改制)、安徽蘇亞建設安裝有限公司、安徽彤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環宇廢品回收和合肥滕泰汽車檢測有限公司。經資料收集、地塊污染識別,地塊內企業涉及的重點區域為地塊辦公樓東側區域(1#廠房~5#廠房及其周邊區域)。所涉及的特征污染物為重金屬(砷、六價鉻、汞、鎘、鎳)、有機物、氟化物、石油烴(C10-C40)等。地塊未來規劃暫不明確,根據GB36600按第一類用地進行評價。
根據資料收集、現場踏勘及人員訪談調查結果,地塊采用網格布點結合專業判斷法布點,并針對超標點位進行加密系統布點。本次調查共布設了48個土壤點位,14個地下水點位(有4個點位有不同深度的簇井,共建了20口井),地塊外選擇一處地下水上游位置相對未受人為活動干擾的區域布設了1個土壤對照點和1個地下水對照點。土壤采樣深度一般為6m,較深層次超標土壤點位進行深度加深,最深為20m。地下水建井深度為6m、9m、20m。其中每個土壤柱狀樣根據快篩結果等考慮因素選擇樣品送檢;現場平行樣按照10%進行采集。累計采集了284個土壤樣品及31個平行樣,36個地下水樣品及6個平行樣。
土壤檢測指標為:GB36600中45項基本項,pH、多氯聯苯、氟化物、石油烴(C10-C40)。
地下水檢測指標為:水土同項、氨氮、硫酸鹽、氰化物、碘化物、氯化物、揮發酚、氟化物。
土壤檢測結果:土壤污染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氟化物、苯、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熒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和石油烴(C10-C40)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土壤有13個點位超標,超標點位占比為27.1%,土壤超標樣品32個,超標樣品占比為11.3%。超標點位集中在2#廠房區域(超標因子為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氟化物和苯)、3#廠房和4#廠房處(危廢間周邊)及其附近(超標因子為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熒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石油烴(C10-C40))。超標土壤層次普遍為3m以內,個別點位較深,最深為13.5~15.0m。
地下水檢測結果:本地塊地下水有4個點位超過地下水IV類標準限值及選取的標準限值,超標因子為三氯甲烷、四氯化碳、可萃取性石油烴(C10-C40)、和氨氮。
詳細調查主要結論:本地塊土壤超標污染物風險不可接受。本地塊屬于污染地塊,后續需進行風險評估。
2、風險評估結論
(1)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風險評估結論
根據本地塊按一類用地暴露情景進行風險評估,結果如下:
本地塊土壤中10種污染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氟化物、苯、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熒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和石油烴(C10-C40)單一污染物的致癌風險值超過10-6或危害指數超過1。地下水5種污染物:氨氮單一污染物的致癌風險值小于10-6或危害指數小于1,風險可接受。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單一污染物的致癌風險值超過10-6或危害指數超過1,風險不可接受。氟化物和石油烴(C10-C40)無法計算。
(2)土壤修復目標值建議
經過風險評估,本地塊土壤修復目標值建議如下:
為避免過度修復,本地塊土壤修復選擇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及引用的篩選值作為修復目標值。即:總石油烴(C10-C40)的修復目標值為826mg/kg、苯并(a)芘的修復目標值為0.55mg/kg、苯并(a)蒽的修復目標值為5.5mg/kg、苯并(b)熒蒽的修復目標值為5.5mg/kg、茚并(1,2,3-cd)芘的修復目標值為5.5mg/kg、二苯并(a,h)蒽的修復目標值為0.55mg/kg、三氯甲烷的修復目標值為0.3mg/kg、四氯化碳的修復目標值為0.9mg/kg、苯的修復目標值為1mg/kg、氟化物的修復目標值為1960mg/kg。
(3)地下水修復目標值建議
經過風險評估,本地塊地下水修復目標值建議如下:
為避免過度修復,本地塊地下水修復選擇GB/T14848-2017中IV標準限值及引用的標準限值。即:石油烴(C10-C40)的修復目標值為0.6mg/L、三氯甲烷的修復目標值為0.3mg/L、四氯化碳的修復目標值為0.05mg/L、氟化物的修復目標值為2.0mg/L。
(4)土壤修復工程量
本地塊土壤修復污染物為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氟化物、苯、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熒蒽、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和石油烴(C10-C40),總修復面積為1379.31m2,共計修復土方量為5421.19m3。修復過程中可通過對邊界進行檢測,如超過修復目標值則繼續進行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