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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地塊名稱:南通市通州區蘇通鋼繩有限公司原地塊;
占地面積:10961m2;
地理位置:位于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張芝山鎮,北至通啟路,東至用地紅線,南至用地紅線,西至用地紅線;
委托單位:南通市通州區張芝山鎮人民政府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安徽工和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
地塊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地塊目前閑置。
未來規劃:暫無相關規劃,本次調查采用《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規定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調查啟動原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條,對土壤污染狀況普查、詳查和監測、現場檢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的建設用地地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要求土地使用權人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二、第一階段調查主要內容
根據第一階段地塊環境調查(資料搜集、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了解到調查地塊1983年前為農田,1983年,原南通縣第二麻紡廠建設工廠并運營,主要生產麻繩、棉麻制品等,約1997年1月,原南通縣第二麻紡廠停止營業;1997年10月,南通市通州區蘇通鋼繩有限公司在該地塊建設工廠,1999年12月,南通市通州區蘇通鋼繩有限公司建設完成并投產運營,主要生產鋼絲繩,2021年,南通市通州區蘇通鋼繩有限公司自該地塊搬離,2021年9月地塊拆除為空地;2023年6月,地塊西側部分區域硬化作汽車停車場,目前,地塊內主要為空地(臨時停車場)、地表水及農田,周邊地塊歷史上主要為通州區輕工機械廠(大集體)、科技鋼繩廠、南通勝超鋼繩有限公司、南通市通州區飛達床上用品廠、農田及居民住宅。
地塊歷史上主要為原南通縣第二麻紡廠及南通市通州區蘇通鋼絲有限公司,原南通縣第二麻紡廠生產階段歷史較遠,產污情況不明,本次調查通過類比同類型企業,原輔材料為棉紗、麻紗等,產品為麻繩。南通市通州區蘇通鋼絲有限公司生產產品主要為鋼絲繩,主要原輔材料為鋼絲盤條、鹽酸、磷化液、棉油皂、拉絲粉、鉛錠、麻芯及表面脂等。通過資料收集得知,2018年前,主要生產工藝包括熱處理、酸洗、磷化、皂化、捻股、合繩、拉絲等,其中熱處理、酸洗、磷化、皂化工段為主要污染物產生工段,2018年按照通州區環保局要求將酸洗、磷化、熱處理車間、水處理、廢氣處理相關設施進行拆除,2018年后,熱處理、酸洗、磷化、電鍍鋅、皂化等工段廠區不再進行生產,主要生產工藝為捻股、合繩、拉絲。本次調查重點關注區域為拉絲車間、原酸洗磷化車間、原熱處理車間、捻股車間、原固廢堆場以及原廢水治理區。該地塊歷史上工業生產活動可能產生的特征污染物為鉛、鋅、鉻、鎳、苯并[a]芘、磷酸鹽、硝酸鹽、亞硝酸鹽、總磷、硫化物、氟化物、氯化物以及石油烴(C10-C40)。周邊地塊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物可能通過遷移途徑對調查地塊產生影響,可能存在影響的特征污染為石油烴(C10-C40)、鉛、鉻、鋅、鎳、苯并[a]芘、磷酸鹽、硝酸鹽、亞硝酸鹽、總磷、硫化物、苯、二甲苯。
項目地塊內及周邊地塊進行過工業生產活動,存在潛在污染風險,為進一步保障土壤利用安全,應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三、第二階段調查主要內容
(1)樣品采集
采樣采用專業判斷法結合系統布點法,地塊內共布設9個土壤監測點位(其中6個為土壤地下水共同監測點)、共布設1個地表水監測點位及1個底泥監測點,地塊外另布設1個土壤及地下水對照點。本次調查10個監測點位共采集了45個土壤樣品(含4個對照點土樣及5個平行樣);地下水采集8個樣品(含1個對照點水樣和1個平行樣);地表水采集1個樣品(含1個平行樣);底泥采集8個樣品(含1個平行樣)。土壤及底泥檢測因子為pH、《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表1中45項基本項目、石油烴(C10-C40)、鋅、鉻、鎳、氟化物、總磷、氯化物、硫化物、苯、二甲苯;地下水檢測因子為pH、《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表1中45項基本項目、石油烴(C10-C40)、鋅、鎳、磷酸鹽、硝酸鹽、亞硝酸鹽、氟化物、地下水總硬度、氯化物、硫化物、苯、二甲苯;地表水檢測因子為pH、《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表1中45項基本項目、石油烴(C10-C40)、鋅、鎳、磷酸鹽、硝酸鹽、亞硝酸鹽、氟化物、氯化物、硫化物、苯、二甲苯。
(2)樣品檢測
現場快篩及感觀結果:參考《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現場采樣過程中XRF和PID檢測值均無異常,地塊內無明顯異味。
檢測結果表明:土壤中土壤樣品中檢測因子鉛最大檢測值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超標點位為S6號點位(原酸洗磷化車間),其余土壤樣品檢測因子最大檢出值均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底泥樣品中所有檢測因子均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地下水樣品中檢測因子中地下水總硬度檢出值超出《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Ⅴ類限值,其余檢測項目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Ⅳ類限值;地表水樣品所有檢測因子最大檢出值均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限值。
綜上,調查地塊土壤檢測因子中鉛含量超標,建議開展進一步的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和人體健康風險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