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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地塊名稱:啟東市匯龍鎮人民政府原科創園地塊;
占地面積:26081.2m2;
地理位置:位于江蘇省南通市啟東市匯龍鎮公園北路西、興龍路北側;
委托單位:啟東市匯龍鎮人民政府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安徽工和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
地塊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地塊目前閑置待開發。
未來規劃:地塊規劃為城鎮住宅用地(R2),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規定的第一類用地。
調查啟動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二、第一階段調查主要內容
根據第一階段地塊環境調查(資料搜集、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了解到調查地塊內歷史上作為工業企業用地,地塊內可能產生污染物的企業及其污染物為:
啟東市豐江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國萊特人工環境設備(南通)有限公司、南通倍佳機械科技有限公司、南通信天游中藥研發有限公司、啟東巨龍安防設備有限公司、南通固本液壓有限公司、南通晟霖格爾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啟東恒基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啟東市普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機械加工企業,可能產生的特征污染物為石油烴(C10-C40);啟東鴻遠激光儀器有限公司可能產生的特征污染物為銅;啟東恒瑞防爆通訊電氣有限公司、南通金茂防爆電氣有限公司、啟東市科安防爆電子通訊研究所等三家企業可能產生的特征污染物為石油烴(C10-C40)、甲醛、苯酚。
地塊周邊相鄰地塊可能產生污染物的企業及其污染物為:江蘇百凌電器有限公司可能產生的污染物為非甲烷總烴;江蘇捷捷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能產生的污染物為氟化物、銅、銀、硫酸鹽;啟東恒順潤滑設備有限公司可能產生的污染物為石油烴(C10-C40);啟東市焦化閥門制造有限公司可能產生的污染物為丁醇、二甲苯、石油烴(C10-C40);啟東市方圓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可能產生的污染物為非甲烷總烴;南通市威利泰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可能產生的污染物為銅、石油烴(C10-C40);中化道達爾啟東城北加油站可能產生的污染物為石油烴(C10-C40)。
綜上,可能對調查地塊存在影響的污染物有:甲醛、苯酚、非甲烷總烴、氟化物、銅、銀、硫酸鹽、丁醇、二甲苯、石油烴(C10-C40)。
三、第二階段調查主要內容
(1)樣品采集
調查地塊內共布設8個土壤監測點位,采集40個土壤樣品(含4個平行樣),地下水4個監測點位,共采集5個地下水樣品(含1個平行樣),另地塊外布設1個對照點,采集4個對照點土樣和1個對照點水樣。土壤采樣深度為6m,地下水建井深度為6m。土壤檢測項目為pH、《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的45項、特征因子甲醛、苯酚、非甲烷總烴、氟化物、銅、銀、硫酸鹽、丁醇、二甲苯以及石油烴(C10-C40)。地下水檢測項目為pH、《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的45項、特征污染物為甲醛、苯酚、氟化物、銅、銀、硫酸鹽、丁醇、二甲苯以及石油烴(C10-C40)。
(2)樣品檢測
現場快篩及感觀結果:參考《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現場采樣過程中XRF和PID檢測值均無異常,地塊內無明顯異味。
檢測結果表明:對照《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 GB36600-2018),土壤樣品檢測因子中45項基本檢測指標和石油烴(C10-C40)最大檢出值均未超過中第一類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特征污染物中銀和氟化物最大檢出值均未超出《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DB36/1282—2020)第一類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甲醛最大檢出值未超出《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13/T5216—2022)一類用地篩選值;正丁醇最大檢出值未超出《美國EPA通用土壤篩選值》(USEPA)居住用地篩選值。
地下水檢測結果中砷元素超《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IV類水質標準。但調查地塊所在地地下水不涉及地下水飲用水源(在用、備用、應急、規劃水源)補給徑流區和保護區,且后期開發中不涉及開發地下水。
綜上,調查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狀況可以接受,可以滿足未來居住用地的開發需求,無需開展進一步的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和人體健康風險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