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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地塊名稱:原關鋁集團海門電子鋁材有限責任公司地塊;
占地面積:38376m2;
地理位置:位于海門區海門街道人民中路北、岷江路西側;
委托單位:海門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安徽工和環境監測有限責任公司。
地塊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地塊目前閑置待開發。
未來規劃:地塊規劃為二類居住用地(R21)及公園綠地(G21)。
調查啟動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1 月1 日施行)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二、第一階段調查主要內容
通過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等方式對該地塊及周邊區域進行環境分析。通過人員訪談、工商信息查詢并結合Google Earth塊歷史衛星圖,該地塊1997年以前為農用地;1997年至2019年10月為原關鋁集團海門電子鋁材有限責任公司使用;2019年10月至2021年3月企業搬遷,場地進行封閉管理;2021年11月地塊內建筑物全部拆除,閑置至今。關鋁集團主要從事鋁箔及鋁板生產,在生產過程中可能發生原輔料的跑冒滴漏及二次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等造成地塊污染。對地塊周邊目前及歷史上企業的調查,地塊南側有海門市明珠鋼球有限公司、海門萬家車輛檢測中心、南通博瑯機械科技有限公司等企業;地塊西側有東亞石油機械、海門市威韜機械有限公司、海門區海糧汽駕培訓有限公司等企業;地塊東側有龍泰機械、松達模具、海鑫國際精密通訊器件(南通)有限公司等企業。因此本地塊需要進行第二階段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進一步了解地塊土壤及地下水的環境質量狀況。
三、第二階段調查主要內容
(1)調查方案
本次調查采用系統布點法,共進行兩次現場采樣。第一次共布設11個土壤監測點位,其中3個為土壤地下水共同監測點,地塊外布設1個表層土及地下水對照點,地塊中心地表水區域布設2個地表水及底泥共同據監測點。累計送檢51個土壤樣品(包含6個平行樣);5個地下水樣品(包含1個平行樣),3個地表水樣品(包含1個平行樣),3個底泥樣品(包含1個平行樣)。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底泥檢測項涵蓋《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的45項和特征因子pH值、石油烴(C10-C40)。
第二次另外布設3個土壤監測點位,其中一個為土壤地下水共同監測點,地塊外布設1個土壤及地下水對照點。累計送檢19個土壤樣品(包含3個平行樣);4個地下水樣品(包含2個平行樣)。土壤及地下水檢測項涵蓋《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表1基本的45項及特征因子pH值、石油烴(C10-C40)、鋁。
第一次檢測結果表明:
土壤檢測:11個點位的19個土壤樣品存在輕度堿化現象,4個土壤樣品存在中度堿化現象,其余土壤樣品均在無酸化或堿化范圍內;所有土壤樣品中六價鉻均未檢出,砷、鎘、銅、鎳、鉛、汞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所有樣品的VOCs、SVOCs均未檢出,石油烴(C10-C40)檢測結果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地下水檢測:感官性狀及一般化學指標中檢出指標為pH和銅,毒理學指標中砷、鎳、苯并[a]芘、苯并[k]熒蒽、茚并[1,2,3-cd]芘、萘有檢出,其他均未檢出;毒理學指標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中的Ⅳ類水限值;石油烴(C10-C40)檢出值低于《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地表水檢測:受檢地表水pH呈中性,重金屬中銅、鎳的檢出值低于《地表水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水標準限值;半揮發性有機物中苯并[k]熒蒽有檢出,檢出值低于IV類水質限值,其余半揮發及揮發性有機物均未檢出,石油烴(C10-C40)未檢出。
底泥檢測:受檢底泥樣品在無酸化或堿化范圍內,底泥樣品中鎘、鉛、鎳及六價鉻未檢出,汞、砷、銅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所有樣品的VOCs、SVOCs均未檢出,石油烴(C10-C40)檢測結果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第二次檢測結果表明:
土壤檢測:3個點位的個土壤樣品均在無酸化或堿化范圍內;所有土壤樣品中六價鉻均未檢出,砷、鎘、銅、鎳、鉛、汞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所有樣品的VOCs、SVOCs均未檢出,石油烴(C10-C40)檢測結果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地下水檢測:感官性狀及一般化學指標中檢出指標為pH、銅和鋁,毒理學指標均未檢出,揮發性有機物及半揮發性有機物均未檢出;毒理學指標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中的Ⅳ類水限值;石油烴(C10-C40)檢出值低于《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
綜上分析,該地塊土壤中檢測指標含量均為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本次調查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當前環境質量滿足規劃用地要求。